因工作需要,黑龙江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扑火护林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森林综合管护岗位 3名
三、岗位职责
承担森林防火、资源管护、日常巡护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应聘人员须适应森林防火、林政管护及其他工作需要,具体岗位由保护区管理局统一进行安排及适时调整。
四、薪酬待遇
按规定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工资及其他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身体健康,体能良好,适应野外及一线工作。
4. 年龄30—45周岁(1981年4月1日—1996年4月1日出生),限男性。
5. 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文字撰写和处理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6. 能够熟练驾驶电动车,服从管理,责任心强,作风踏实。
7. 有护林、扑火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行政处罚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司法调查的人员。
3. 曾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情形的人员。
有以上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如隐瞒参加被录用的,经查实后予以辞退。
六、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
报名人员填写《求职登记表》,将个人佐证材料整理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扑火护林员报名+姓名。
报名邮箱:lssylcbgs@163.com
(二)综合评审与录用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后择优录用,并由保护区人事部门会同派遣公司为其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及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拟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接到录用通知后的一周之内报到,如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到,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消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其他未尽事宜,由保护区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工作地点:带岭镇、凉水山上场部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458-3439133
黑龙江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