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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林区,注意森林防火

发布时间:2018-09-0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职责,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请各位朋友进入保护区要爱护环境,保持环境卫生并严格遵守保护区森林防火各项规定。

一、森林防火六不准:不准在林内和林旁吸烟、烧火、点烛烧香、烧纸和放鞭炮;不准在林内点火照明和玩火;不准在林内烧蜂窝和点火赶野兽;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烧山;不准烧田埂及草木灰。

二、进入保护区观光旅游、生产作业等人员,严禁乱折树枝、花草及采集标本;参观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要随身带回;严禁携带火种。

三、对成年人子女和痴、呆、傻及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要加强监护,其若违反森林防火规定或引发火灾,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火灾肇事者必将追究责任:火灾肇事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违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要处以拘留,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发现火情,人人有义务及时报警。

报警电话:0458-3518119,13845813409,13766738751。

黑龙江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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