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凉水实验林场森林大火的扑救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处置行动,在组织指挥扑救森林大火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伊春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凉水实验林场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本预案和组织实施,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4.2密切配合,快速反应
本预案涉及的相关科室,应根据本科室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快速有效。
1.4.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
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林区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4提高警惕,常备不懈
林场森林防火有关科室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机制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5 启动条件
发生以下五种森林火情条件之一时,立即启动本预案:① 发生在与其他林场交界处,危险性极大,需同大箐山县联系共同扑救的;②燃烧时间3小时以上未得到有效控制的;③已经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④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但火势难以控制,需动用社会力量或请求上级支援扑救的;⑤过火有林地面积不足10公顷,但严重威胁居民区和国家重要设施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森林防火指挥部及职责
2.1.1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机构
总指挥: 于纪航 场长
政 委: 王爱民 书记
副指挥: 顾 伟 副场长
成 员: 李学强 资源管理与保护科科长
张 林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岗位负责人
李文友 工会负责人
刘德君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负责人
李铁明 财务科科长
孙 虎 教学实践与宣传教育科科长
吕来新 综合办公室主任
蒋克研 资源管理与保护科科长助理
李利民 后勤保障与资产管理科负责人
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下设机构:
办公室主任:张 林
内 业 : 蒋克研、宫 琦、夏宇航、胡晓萱
运 输 组:董 利、程 鹏、窦春辉
物资供应组:孙 虎、董怀琦
安全保卫组:刘 禹
通信联络组:吕来新
快速扑火队:15人
机械扑火队:10人
群众扑火队:10人
2.1.2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研究、协调、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前线指挥部的请求和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急需的人员、物资和装备,尽快扑灭火灾。负责与大箐山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处置森林火灾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负责做好林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
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林场资源保护科,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此外,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启动预案时设立综合调度组、运输组、物资供应组、安全保卫组,负责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各项应急工作的落实。具体任务:
①综合调度组: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动态;传达国务院及省、校领导的重要指示;按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策落实扑火力量、灭火物资、应急通信保障、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②运输组:按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组织调配运输车辆,保障运输路线畅通,扑火机具和人员及时运送到火场。
③物资供应组:组织扑火物资、扑火前线给养的供应。
④安全保卫组:处置灾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2.2扑火前线指挥部职责
启动本预案后,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立即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在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全权指挥火场扑救工作。扑火前线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由林场森林防火指挥临时任命。
扑火前线指挥部全面负责火场扑救指挥工作,督促、检查各区段扑救措施的落实情况;全面掌握火场情况,及时向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火场情况,提出扑救建议。林场扑火前线指挥部成员应做好分工负责、科学组织扑救。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
2.3 相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与大箐山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与联系,取得大箐山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助。
3 预警、监测、信息报告
3.1 火灾预防
林场进一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森林火险时段和重点火险区的检查监督,消除火灾隐患;有计划地开设防火隔离带,全面提高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 火险预测预报
森林防火期内,每天接受大箐山县森林火险等级预报信息,连续出现四级、五级高森林火险天气时,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高森林火险警报,同时进入应急准备状态,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发生森林火灾后,取得气象部门的协助全面监测火场天气情况,获取火场天气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扑火决策信息。
3.3 林火监测
启动预案后,充分通过利用林场红外林火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热点变化,将红外热点监测图象及时汇报;利用现有了望塔和地面巡护对林火发展动态进行实时监测,并将监测实况上报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4 信息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实行归口管理、统一上报制度。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信息的调度、收集、整理、汇总和审核,同时按规定要求和程序逐级上报。
一般森林火情,由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森林火灾统计报表规范统计,并上报大箐山县和东北林业大学森林防火指挥部。
当出现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的五种重要森林火情之一时,林场防火办核准情况后,立即向东北林业大学森林防火指挥部、大箐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报告。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凉水实验林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重要森林火情发生时间、地点、地貌、林相、气象条件以及调动扑火队伍人数、装备、火场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接续报告有关情况,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4 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4.1 应急响应行动
(1)林场防火办接到重大火情报告后,立即核实起火坐标点、起火时间、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扑救组织情况,调度安排,扑火兵力部署图,并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森林火灾基本情况,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2)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批准启动预案;
(3)预案启动后,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工作组人员立即上岗到位进入紧急工作状态;
(4)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东北林业大学及大箐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和预案启动情况;
(5)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6)召开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紧急会议,通报火情,确定扑救方案,落实各应急支持保障小组职责;
(7)在按预案全力组织扑救、核准情况的同时向大箐山县和东北林业大学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8)根据森林火灾发生情况,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省政府、东北林业大学和大箐山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请示增援和补充扑火物资和机具;
4.2 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扑火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随着火情趋于严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分战区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3 扑火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重点保护人民群众(扑火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居民点等重要设施安全。
(2)坚持科学扑救,“阻、打、清”相结合,快速出击、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坚持整体围控、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以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作为扑火主要力量,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
(5)实行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健全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4.4 应急通信
在充分利用林场森林防火通讯网的基础上,取得属地通讯部门的支援建立火场应急通讯系统,保障在紧急情况下扑救森林火灾通讯畅通。
4.5 扑火安全
要指派有扑火经验的人员到前线指挥扑火。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4.6 群众安全防护
在林场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游客,确保人民群众人身安全。
4.7 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及时取得当地医疗机构的支援,抽调有经验的外科、内科、骨科、烧伤科医生组成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组,及时为受伤和患病的扑火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4.8 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凡未经专业扑火培训的人员不准直接进入火场扑救,严禁组织孕妇、未成年人扑火。分两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第一梯队为专业扑火队;第二梯队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
4.9 航护飞机调度
林场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向伊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增援申请,经批准后,由伊春市航空护林站及时派出飞机实施火场侦察、机降灭火等工作。
4.10 火案查处
林场配合森林公安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对重大和查处难度较大的森林火灾案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组成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责任人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报告林场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
4.11 信息发布
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做好对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现场的采访和新闻报道工作,做到统一组织,归口管理,真实准确,严格把关。对林场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森林火灾事故的火情发展、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签批统一发布消息。
4.12 应急结束
当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明火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火、无烟”后,扑火前线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请求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批准,由扑火前线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上报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由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调查组赶赴现场核查过火面积、受害面积和火灾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东北林业大学及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
5.2灾后重建
灾后重建工作由林场依据有关规定具体落实,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恢复重建。
5.3 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对火灾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并及时上报森林火灾调查报告。
6 综合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火场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讯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通过国家和省森林防火网获取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火场调度信息等,为扑火前线指挥部提供辅助决策信息支持。
6.2 后备力量保障
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本着就近调动、快速出击、重兵扑救的原则,直接调动灭火力量。各扑火力量要在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3 装备保障
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在重点火险区附近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设备,以备扑救重大火灾的补给。
6.4 资金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经费由东北林业大学和林场负责,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6.5 技术保障
林场隶属于东北林业大学,由学校的专家提供技术支持。
6.6 培训演练
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的安全避险常识。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并依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对在扑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处理。
7.3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